六、加强领导,营造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切实加强对基础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高度,将基础教育工作列入重议事日程,确保优先发展。坚持实行目标责任制和一把手负总责,把基础教育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地方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将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将基础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保障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费投入,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的足额按时发放,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和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
(二)坚持依法治教。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意识,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大对区县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力度,督促区县政府增加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理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复查和督查制度,开展对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
(三)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事故上报制度、事故通报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力措施,重点防范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倒塌、食物中毒、交通、溺水等事故。
(四)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家庭的教育扶持力度,努力为受教育者提供平等、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实施“山区沿黄乡镇教育援助计划”,各级政府要在经费、师资等方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以及薄弱学校倾斜,尽可能缩小城乡之间、乡镇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的公平性和均衡性,努力推进基础教育的民主化、现代化进程。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和残疾少年儿童的帮扶力度,解决贫困学生和残疾少年儿童的就学问题。建立贫困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和免费提供教材制度,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保障残疾少年儿童能够按时入学、学有所成、自立于社会。
基础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努力,关心、支持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各新闻媒体要本着有利于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有利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原则,坚持正面引导,进一步加大对基础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基础教育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