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在享有“连云港市教师发展评价研究实验基地”称号的灌云县实验中学,因不遵守课堂纪律,两名初中生被老师要求在教室外罚站10分钟。对此事件,连云港地区部分中小学教师认为,学生上课影响教师的教学工作和其他同学的学习,他们所导致的结果剥夺了所有同学受教育的权利,同样也伤害了教师的正常教学权利,学生理应受到处罚。但心理学家以及法律界人士指出,老师让学生罚站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其他合法权益(《江南时报》10月30日报道)。
在学生遭受体罚方面的观念冲突,从教育部命令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下发以后,几乎没有中断过。教师自然倾向于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其它同学学习权利的部分学生施以必要的惩罚包括适当的体罚。大部分家长都对教师的体罚颇有微词,而法律界人士,则几乎一致对惩罚学生的行为进行反击。
我们不能否认,一些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确在孩子稚弱的心灵上造成了伤害,甚至是难以弥补的伤害。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在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禁令下,的确是出现了一种学生松绑、教师戴铐的局面,损害了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于身心的极度不成熟,心灵自由性的极度释放,已经出现了部分敢于和教师对着干的学生,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这说明,我们完全免除惩罚的教育不是完全科学的,也并不是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所必需的。那些自控能力差、性情顽劣的孩子,是没有自我约束能力和纪律意识的,不可能在温情中健康全面地成长。
在这种情况下,纪律教育显得格外重要。在学校针对学生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制度、纪律教育,在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规程科学化和学生行为守则科学化、人性化的基础上,应该让所有学生都能遵守适当的行为准则和做事规范,从而明白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学校纪律所不允许的,什么是应该禁止的,有效地规范自己的言行。通过纪律教育,还要让学生明白,任何人违反纪律都要受到一定的处罚,但是惩罚只是一种暂时性处理,只要改了还是好学生,以便让学生树立知错就改、有错必改的观念。这样定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没有处罚的尴尬,并避免体罚对学生身心造成的危害。
中国教师报